近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赋能增效、创新引领、高水平开放、生态营造、支撑保障五个维度系统部署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路径。
一、着力赋能增效,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规范电子认证在电商领域应用,降低企业转型成本。引导电商企业开发"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品牌商家、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放数据、渠道、技术等资源,为门店选址、新品研发、商品陈列、库存管理等提供精准支撑。支持电商企业入驻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助力中小企业对接国际优质资源。
深化农村电商发展。 深入推进"数商兴农"工程,结合特色农产品上市节点,组织平台开展产销对接与技能培训,开设"地方好物"专区,打造乡村土特产品牌,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电商企业下沉供应链,发展"村播""田播"等特色直播模式。推动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完善农村寄递物流网络,加快农村商业网点数字化改造,培育农村电商发展新动能。
培育产业电商生态。 开展"产业电商惠企对接"活动,指导电商企业发挥优势,推动研发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数字化改造,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打造电商特色产业集群。推广共同配送、仓配一体、多式联运等集约化模式,提升流通组织能力,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二、加强创新引领,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加快技术创新应用。 支持头部电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构建"产研协同、学用转化"创新生态。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电商",引导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研发应用,优化消费体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流通效能。鼓励电商企业践行科技向善理念,统筹各方利益优化算法规则。
大力发展品质消费。 实施品质电商培育行动,构建标准体系,推动电商平台优化流量分配、搜索排名等机制,提升商品质量、服务口碑等指标权重。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纳入培训课程,培育品质商家和优质品牌。鼓励电商企业围绕百姓衣食住行需求,联合品牌商家发布"美食地图""必吃必购"等榜单,加快"老字号"等国货潮品网络推广。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加快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积极打造融合载体。 优化数字生活服务,推动即时零售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推进连锁商超数智化转型,推广线上引流、线下体验的融合发展典型案例。鼓励电商企业联合品牌商家建设快闪店、潮玩店、虚拟现实体验馆等新场景。支持电商企业推出适合外国人"吃住行游购娱"的全要素入境消费产品,打造一站式入境消费无障碍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办好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促消费活动。
三、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普惠包容发展
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中欧班列+跨境电商"等模式,增强海运、空运、铁路、多式联运等运输保障能力。大力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完善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支持电商企业扩大优质数字服务出口。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建设直采基地,扩大优质特色产品进口,打造全球好物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商"直通车"。
拓展"丝路电商"合作空间。 持续举办"丝路电商惠全球"主题活动,推广非洲好物、东盟好物、上合云品、买在金砖等"丝路云品"系列品牌。提升"丝路电商"国家馆品牌效能,加强优质海外商品首发首秀,创新"国家馆+直播"渠道,培育"一国一爆品"。
加快制度型开放步伐。 推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择优扩围,打造多地联动、梯次布局的电商开放格局。鼓励各地依托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差异化探索,创新电商制度型开放实践。
推动规则标准衔接。 加强电商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研究,推进个人信息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国内外规则对接协同。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深入推进世贸组织等多双边规则谈判磋商。
四、营造良好生态,推动各方共赢发展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推动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引导平台规范优化对平台内经营者收费行为,鼓励对新入驻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减免费用。推动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商家权益受损申诉救济机制。
加强常态化监管执法。 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研究制定直播电商合规发展指引。健全网售产品资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处罚机制,加大网售产品抽查比例。加强电商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监管执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依法查处、处置和规制典型问题,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直播电商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国家电商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企业党组织覆盖,促进电商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
指导企业合规出海。 制定电商企业出海指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商合规出海服务平台。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布局自主商标品牌,提升合规化水平。支持出海电商企业提升本地化经营能力,培育本土化人才,赋能当地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平有序竞争,实现互利共赢。
五、强化支撑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优化金融产品供给。 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电商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多样化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运用贷款、股权等手段,为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优化融资政策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健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持续优化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
加强人才精准培养。 推动电商新型职业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职普融通,与电商企业联合精准育才,开展定向、定岗式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电商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纳入人才目录,设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深化电商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