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高效、绿色、协同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近日,海关总署正式启动出口货物“铁路+公路”(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通过创新通关监管机制,着力提升不同运输方式间的衔接效率,进一步推动物流降本增效。
根据试点要求,企业可自主选择开展铁公联运出口业务,但需满足三项条件:
- 货物须以集装箱形式运输;
- 境内段限于铁路运输或铁路+公路组合运输;
- 出境段必须采用公路运输(如经陆路口岸出境至周边国家)。
这一模式特别适用于中西部地区经中欧班列集结后,通过公路短驳至毗邻国家(如蒙古、越南、哈萨克斯坦等)的出口场景,有效解决“最后一程”衔接不畅、重复装卸、单证繁琐等问题。
海关总署指出,此次试点不仅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物流体系从“物理连接”迈向“制度协同”的关键一步。通过统一监管标准、简化转关流程、实现信息共享,铁公联运有望显著压缩通关时间、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试点并非终点,而是多式联运制度创新的起点。海关明确表示,将在铁公联运稳定试运行基础上,逐步拓展至铁海联运、江海联运、陆空联运等更复杂、更广泛的进出口联运场景,最终构建覆盖全链条、适配多通道的现代化跨境物流监管体系。
此举对“一带一路”建设亦具深远意义。通过探索跨境多式联运的中国标准与规则,我国有望在国际运输贸易规则制定中增强话语权,同时为重要物资保供、沿线产业联动和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未来,随着试点经验成熟、系统平台完善、口岸协同深化,“一次申报、一单到底、全程可控”的多式联运生态将加速成型,为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